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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公示
4882020-08-24 11:31:10.694缩小放大
序号 姓 名 家庭住址 贫困原因 金额(元)
1 周鲲江 常宁市宜阳镇群英路居委会东正街12号 本人现年39岁,有2个小孩要抚养,妻子在家全职带小孩,因2岁的小儿子患血友病、颅内出血在南华附二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因颅内出血已花费近4万余元,自付3万余元,现还在住院治疗中,后继治疗还需数十万元医药费,现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8000
2 尹序龙 常宁市宜阳镇新村路55号 本人现年58岁,是常宁市下岗工人,家里有80岁老父亲要赡养,还有小儿子在读小学要抚养,因患胆管癌、胆囊癌在南华附一住院治疗花费11万余元,自付了6.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已经向外借了十余万债务,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8000
3 付长友 衡阳县金兰镇官陂村小长冲组 本人现年39岁,有3个小孩要抚养,妻子在家全职带小孩,因3岁的小儿子患白血病在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自费了43万余元,实在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5000
4 朱玉 衡阳市蒸湘区长湖乡大立村朱家台村民组7号 本人现年32岁,2020年4月生完二胎后因经常头痛难忍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经检查诊断为颅内病变(可能为癌性脑膜病、淋巴瘤),目前治疗共花费17万余元,自付了11万多元,后续治疗费还需一百多万,实在无力承担。 5000
5 胡银芝 衡阳县石市乡兴源村高铺组0603号 本人现年57岁,在家务农,于2020年4月在省肿瘤医院确诊患实践宫颈癌中期,目前住院治疗已花费10万元,自付了近7万元,后续还需要进行化疗,无力承担高昂医疗费用。 4000
6 刘叶平 衡阳市石鼓区司前街9号 本人现年56岁,于2017年10月确诊乳腺癌三期,先后在南华附一医院、省肿瘤医院进行手术、放化疗及靶向治疗两年,两年来花费24万余元,自付了15万多元,每月退休金入不敷出,后继还需巨额的医疗费,实难以负担。 4000
7 全昌秀 衡南县柞市镇柞市村民建组 本人现年61岁,2019年因患鼻咽癌在湖南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4万余元,自付了9.8万元,后续还需要进行化疗,前期治疗费已掏空了家底,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4000
8 吴恢爱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藕塘村台子山村民组10号 本人现年50岁,2018年因患鼻腔黑色素瘤(恶性肿瘤)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多次住院治疗,两年来花费20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实难以负担后续治疗费用。 4000
9 于友生 衡阳县溪江乡沙溪村贺关组 本人现年76岁,在家务农,2019年8月在南华附一医院确诊晚期前列腺癌,治疗费花费3万余元,自付了近2万元,因收入微薄、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4000
10 文昭 衡东县德圳乡大岭村5组 本人现年63岁,一家四口人,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人因胃出血于2020年6月在南华大学南华医院住院治疗花费近2万元,自付了3千余元,妻子、儿子(残疾)均因病需要长期吃药,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4000
11 周宏英 衡阳市石鼓区五一新村9栋106户 本人现年67岁,无工作单位,已丧偶,2020年4月因突发心梗在南华附二医院住院治疗花费5.3万余元,自付了3.2万元,术后不能从事劳动、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 3000
12 蒋宏近 衡阳县西渡镇阳古村阳古组 本人现年69岁,在家务农,有一儿一女,儿子尚未成家,女儿已嫁出在农村成家,本人2020年3月在南华附一医院确诊肝癌,治疗费近4万元、自付2.4万,家庭收入微薄、难以负担。 3000
13 陈国辉 衡阳市蒸湘区天马山南路16号2栋1单元602室 本人现年53岁,2020年3月在南华附一医院确诊患结肠恶性肿瘤,治疗共花费11万元,自付了6万元,后续还需要进行治疗、费用高昂,家庭经济困难负担不了。 3000
14 许先春 衡阳市蒸湘区阳辉村40栋1单元201室 本人现年57岁,2020年5月在南华附一医院确诊患左肺腺癌,于6月22日在湖南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目前花费4万余元,自付了3万元,后续还需要进行治疗、费用高昂,家庭经济困难负担不了。 3000
15 杨灿 衡山县新桥镇人民街111号 本人是一名退伍军人,父母都是农民,母亲因剧烈头痛于2020年2月底在南华附三医院诊断为脑动脉瘤破裂出血,目前住院治疗已花费11万余元,自付了4.3万元,后续还需要进行治疗,无力承担高昂医疗费用。 3000
16 张瑞清 衡阳市珠晖区怀窑里66号302户 本人现年60岁,因妻子刘芳华2010年在南华附一医院确诊患有乳腺癌,手术治疗、化疗后又于2017年复发转移肺部及淋巴癌,多年来自费购买耙向药费用高昂,退休金入不敷出,本人妻子于2020年5月底住院花费2.4万元,自付了5千余元。 3000
17 刘义贻 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平村邓家台组26号 本人现年71岁,在家务农,有一儿两女,儿子退伍后远在武汉工作,单位效益极差,儿媳为独生子女、家庭负担重,两个女儿均家在农村,无一技之长靠种田为生,本人因身患尿毒症在南华附二医院住院治疗花费9万元、自付了5万余元,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 2000
18 洪伶英 衡阳县渣江镇乌雅堂村中岭组04号 本人现年57岁,2020年4月因摔伤导致急性颅脑损伤在南华附二医院住院,治疗费自付了6.5万余元,现生活不能自理、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极为困难。 2000
19 彭火生 衡阳县界牌镇联兴路72号 本人现年68岁,身患膀胱多发非浸润性高级别尿路上皮癌在南华附二住院治疗花费2.8万元,自付了1.3万元,因本人是低保对象、没有收入来源,无力负担治疗费用。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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