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慈善法》落地生根
――衡阳市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9月13日下午,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组织全市机关团体、社会公益组织与民政系统干部职工200余人认真学习了《慈善法》。湖南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秋光应邀来衡作了题为“《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里程碑”的讲座,从立法背景与经过、主要内容、基本立意和应用中的若干问题及评估展望等方面对《慈善法》进行了形象生动的解读。
周秋光说,《慈善法》内容很丰富,规定也很详细,操作性强,所要传达的意思也是非常鲜明的。他指出,《慈善法》首次提出大慈善的概念,明确慈善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扶贫、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还包括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活动。
通过本次《慈善法》专题知识培训讲座,让全体与会人员对《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内容及法律精神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为促进衡阳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势必推动衡阳慈善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上不断前进。
市政府老领导、市慈善总会会长蒋勋功参加培训班。培训班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颜东程主持。